紙板耐破強度測試定法——高天試驗設備公司提供 | |
紙張紙板耐破度的測定法 本標準等效采用標準ISO2759《紙板——耐破度的測定法》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采用液壓遞增法原理測定紙板耐破度的方法。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耐破度在350-5500kPa(3.6-56.1kgf/cm)的各種類型的紙板(包括實心紙板和瓦楞紙板)。 本標準不適用于高伸長率以及多層復合瓦楞紙板。 2引用標準 GB/T450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 GB/T451.2紙和紙板定量的測定法 GB/T4678紙、紙板、紙漿的術語*部分 GB/T10739紙漿、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3術語 耐破度、耐破指數見GB/T4687——1984中7.36和7.37。 4原理 符合規(guī)定的儀器以一定的壓力將試樣夾于上、下夾盤間,用一往復恒速液壓唧筒,將膠膜與試樣凸起,直至試樣破裂,所施加的液壓的zui大值,即試樣的耐破度。 5儀器 5.1夾盤系統(tǒng) 為牢固而均勻地夾持試樣,上、下夾盤是兩個彼此平行的環(huán)形平面,環(huán)面平整并帶有溝紋(見附錄A),附錄A內給出了夾盤系統(tǒng)的尺寸。 5.1.1上夾盤與加用鋼珠或相似活節(jié)裝置連接,以保證夾盤壓力分布均勻。 5.1.2上下夾盤內應同心,同心度的zui大誤差不得超過0.25mm,兩夾盤表面應平整而相互平行,夾盤的檢查方法見附錄B。 5.1.3為防止試樣滑動,兩夾盤間應有足夠的夾持力,該力的大小以不損壞試樣為限,一般夾持力不低于690kPa(7kgf/cm)(見附錄C)。在測定瓦楞紙板時,壓力在690kPa(7kgf/cm),雖然防止滑動但大多數紙板瓦楞被壓塌,因瓦楞紙板耐壓強度不同,所以在試驗報告中,應注明夾持壓力和瓦楞是否被壓塌。 5.2膠膜 5.2.1膠膜是圓形的,由橡膠彈性材料制成,其規(guī)格尺寸見附錄F。 5.2.2固定夾緊膠膜時,膠膜的上表面比下夾盤上表面低約4.7mm。 5.2.3膠膜的彈性阻力,在膠膜凸出下夾盤表面10mm時,其阻力范圍為170-220kPa(1.7-202kgf/cm²),凸出18mm時,其阻力范圍為250-350kPa(2.5-3.6kgf/cm²)。 膠膜應經常檢查,發(fā)現膠膜不符合要求時,應及時更換。安裝膠膜時,要趕走所有集聚在膠膜下的空氣。 5.3液壓系統(tǒng) 用活塞推動適宜的液體(如:化學純甘油、含緩蝕劑的乙二醇或低粘度的硅油),向膠膜下勻速施加壓力,直至試樣破裂。液壓系統(tǒng)和使用的液體應沒有空氣泡,活塞送液量170±15mL/min(見附表E)。活塞必須由電機帶動。 5.4壓力表 5.4.1布爾登管式壓力計,在壓力表量程的25%-75%范圍內使用。不能在低于15%和高于85%的范圍內使用。表盤刻度zui小直徑為95mm,刻度的弧度不小于270°。工作范圍內任一點的精度應為刻度盤zui大量程的0.5%。壓力表應有排氣孔,表盤至少分成70個格。 5.4.2壓力表的膨脹性在正個工作量程范圍內應穩(wěn)定在20%以內,即使到zui大量程時,需輸給的液體也不超過0.4mL(見附錄E)。 5.4.3壓力表與指針間的摩擦力矩約0.3mN.m。而指針轉動慣量在1-10g.cm²內為宜(見附錄D)。 5.4.4壓力傳感器操作慣量可忽略不計,屏障和壓力記錄器的誤差在0.2%以內。數字顯示裝置,試樣破裂后,讀數變化不大于1個單位。 5.5校準 壓力表的校準見附錄D; 液壓身體的檢查見附錄E; 試樣夾盤的檢查見附錄C; 膠膜的規(guī)格尺寸見附錄F。 6試樣的采取、制備和處理 6.1試樣的采取按GB/T450的規(guī)定進行,每個試樣切成100mm×100mm。 6.2試樣應按GB/T10739規(guī)定進行溫濕處理。 7試驗步驟 按標準采取并處理的試樣,測試時必須在所規(guī)定的標準溫、條件下進行。 首先選擇合適的測量范圍。須預測時用大量程的壓力表進行。 將試樣放入上、下夾盤之間。試樣必須超過上夾盤的整個面積。落下上夾盤,調至所需的壓力。開動儀器,以適當的速率增加壓力,直至試樣破裂。退回活塞直到膠膜低于下夾盤的表面,讀取壓力表(或數字顯示)壓力值,然后抬起上夾盤。讀數回零,以備下一個測試。 若發(fā)現試樣滑動或因壓潰而破裂不正常者,應將該度數舍去。 將沿橫向紙幅均勻切取的試樣,以正、反面各10個試樣貼向膠膜進行測定,但在一試驗中不得壓進曾被夾盤壓過的試樣進行測試。 8測試結果的計算 耐破指數X(kPa.m²/g)由下式計算: 式中:P——平均耐破度,kPa; W——試樣的定量,g/m²。 耐破度、耐破指數取三位有效數字。 9試驗結果的精密度 結果的精密程度決定于試樣的均勻程度和其他一些因素,如壓力表的誤差、夾持力的情況、加壓速率、系統(tǒng)中有無空氣、膠膜的情況等。 |